機構看護
產品資訊
產品說明
臺灣養護機構面臨照護人力缺口,現已開放聘僱外籍看護工。此懶人包提供符合資格的機構類型、應備文件、雇主每月負擔費用及申請流程,助您順利引進照護人力,提升服務品質。
📌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任一類型的機構,即可申請聘僱外籍養護機構看護工:
•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機構:
o 長期照顧機構
o 養護機構
o 安養機構
o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醫療院所:
o 綜合醫院
o 專科醫院
•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機構。
📌 申請應備文件
為確保申請順利,請備齊以下文件: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 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
• 本國看護工名冊
• 本國看護工勞保卡影本
• (養護/社福機構需提供)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明影本
提醒:申請文件務必資料完整,並依照政府機關最新要求提交。詳細規範請參閱相關主管機關公告。
【 外籍機構看護工薪資與費用】
📌雇主每月主要負擔項目
聘請外籍機構看護工,雇主每月的主要費用負擔包含:
• 基本薪資:$28,590元 (適用勞基法移工,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此標準)
• 健保費:$1,384元
• 勞保費:$2,301元
• 就業安定費:$2,000元
綜合以上,雇主每月基本負擔約為 $34,275元(此費用不含加班費)。
加班費:依個別約定及實際加班時數計算,約為 $119元/時 * 1.34倍至1.67倍。
【提醒】實際費用級距請以政府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 由外籍看護自行支付
外籍看護工個人需負擔的費用通常包含:健保費、勞保費、體檢費、居留證規費、服務費、護照處理費、回程機票費、重入境機票費、重入境接機費
📌 申請流程
以下為申請聘僱養護機構看護工的作業流程簡述:
辦理求才登記
➡ 登報徵人(3天) 或 辦理國內應徵者媒合(21天)
➡ 辦理國內應徵者媒合(14天)
➡ 造冊、審查求才證明(7–15天)
➡ 領取求才登記證明
➡ 送件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3天)
➡ 資格審核(7天)
➡ 核發招募許可函 (雇主挑選適合外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