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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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聘請外籍看護卻不知從何開始?這份懶人包提供您最完整的申請資格、費用預算與流程,讓您快速上手。
📌申請資格
申請人與被看護者關係需為以下任一:
• 配偶、直系血親(如父母、子女)、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如兄弟姊妹)、二親等內姻親(如祖父母與孫媳)
• 若病患在台無親屬,可由本人直接申請
被看護者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經「巴氏量表」評估符合照護需求:
– 未滿80歲:需全天候照護
– 80~85歲:需嚴重依賴以上照護
– 85歲以上:輕度依賴即可申請
※若評分為0分,可聘2名看護工
• 持有特定項目的身心障礙手冊(如肢障、失智)者,免巴氏量表評估
• 使用長照服務超過6個月者(如居家照護)亦可免評估
• 經神經或精神科診斷失智且CDR分數達1分以上,亦免評估
📌哪些情況免重複評估?
重新招募外籍看護工時,如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可免除再次評估:
• 持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且免重新鑑定者
• 曾評估需全日照護,病症如植物人、全癱、使用維生設備等
• 年滿75歲以上且曾聘用外籍看護者
• 年滿80歲以上、曾被評估為輕度或以上依賴者
※提醒:年滿80歲免巴氏量表評估的新法雖已公布,惟仍待勞動部修正子法後方可正式申請
📌雇主負擔費用
• 基本薪資:$20,000
• 加班費:約$2,668~$3,335(視休假天數)
• 健保費(雇主負擔):$1,384
• 職災保險:$54
• 就業安定費:$2,000
➡ 每月總費用:約$23,438~$26,773(不含仲介服務費)
※114年起基本工資調整,實際費用依政府公告為準
📌外籍看護自付參考費用
• 健保、體檢、居留證、機票費、接機費、仲介服務費
📌申請流程
確認被看護者資格(是否需評估或免評)。
➡ 向長照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照服員。
➡ 若無人可用,60日內申請外籍看護招募許可(效期6個月)。
➡ 外籍看護入境後3日內通報並體檢,15日內申請聘僱許可。
➡ 核發聘僱許可後,協助辦理居留與工作證。
➡ 完成職前訓練及投保勞健保,簽訂聘僱契約,正式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