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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買屋後才發現住家附近有殯儀館等嫌惡設施,或位斷層帶等,引起不少交易糾紛,為讓買賣屋況、產權、周邊設施等更加透明,內政部擬修正不動產說明書,針對成屋、預售屋、土地等買賣增列如周邊是否有嫌惡設施或有無增建違建等應記載事項,草案預計最快年底通過。
盼可減少交易糾紛
另外民眾忌諱的嫌惡設施,也列為新增應記載事項,需註明交易物件的300公尺內有無機場、變電所、高壓電塔、醫院、殯儀館、公墓、火化場、骨灰存放、垃圾場、私人墳墓等設施,100公尺內有無加油站、瓦斯行、葬儀社、基地台等,以保障民眾權益。而建物有無增、違建,也須在不動產說明書中揭露。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希望房仲業者進行不動產交易時,能向買方提供物件相關資訊,以避免交易糾紛,若違反相關規定者,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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