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需準備申請土方運輸計畫,應包含運輸路線圖、車輛號碼、車次、車種、駕駛車輛行照及駕駛人駕照等資料。
一、實施非政策性農業廢園者,剷除農作物時不得堆置土石,並不得將土石
外運。
二、同一地號土地,因地勢高低不平,影響灌溉、排水,得以推土機整平,
但作業期間不得挖掘土地、堆置土石及土石外運。
免提出申請要點:
(一)農業用地實施中耕除草及利用曳引機等農機具翻鬆土壤作業。
(二)低窪之農業用地回填土方。
(三)依規定須申請容許使用之各項農業設施實施基地整地。
(四)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興建農舍之整地行為。
(五)農業用地未使用挖土機、鏟土機等機械,撿拾非賦存於原有土地之土
石。
免提出第二項第須注意:
(一)土方來源應取得土資場合法證明文件。
(二)回填土方高度不得高於鄰地,並不得設置擋土牆。
(三)回填作業時,應使用推土機,不得使用挖土機或剷土機。
(四)作業現場不得堆置土石方及將土石外運。
(五)不得回填磚、瓦、混凝土塊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木頭、塑膠、玻璃、
垃圾等廢棄物。
(六)不得回填矽酸瀘渣、石灰瀘渣、高爐石、轉爐石、脫硫渣等事業廢棄
物再利用產品。
(七)回填土方應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規定,不得含有害重金屬。
剷除農作物時不得堆置土石。
不得回填磚、瓦、混凝土塊、垃圾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