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全新磊豐,重新出發》
◎公司簡介: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下同)88年10月16日,成立迄今已超逾11年,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下同)50,000仟元,係擁有『HZ0204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管理服務業務』及『IZ11010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等營業項目,並已獲ISO-9001:2000、ISO-9001:2008最新國際品質管理系統認證及辦理金融機構逾期應收帳款管理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Company,下簡稱:AMC)。
本公司目前係由前板信商業銀行債權管理部催收團隊、日商ORIX Taiwan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以下簡稱:日商ORIX AMC)法務管理團隊與知名律師蔡律師團隊共同經營,除標購自有案件進行債權追索外,主要業務係接受國內各金融機構、電信業者、汽車貸款公司、中小企業、資產管理公司、融資公司、信用卡發卡公司等之委託,辦理有關信用卡、企業貸款、消費性金融貸款、車貸、房貸、電信等應收帳款及不良債權(即Non-Performing Loan,下簡稱:NPL)回收之委託及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服務。
◎企業集團簡介:
除直轄前述之磊豐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本公司尚投資經營如下關係企業,茲分述如下:
一、有直接隸屬關係之公司:
a、杜拜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b、大傲若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c、藏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d、阿不達比投資有限公司;
e、豐邦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有間接隸屬關係之公司
阜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關係企業阿不達比投資有限公司所轉投資40%);
◎經營團隊陣容:
法務催收部:負責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標購之Due-Diligence、Roll-Up、所有Secured及Unsecured NPL之追償、強制執行、民刑事訴訟開庭等所有Legal工作及相關法務、催收諮詢服務。
電話催收部:負責Unsecured NPL之電話催收、外訪規劃、資料比對搜集或其他相關之工作。
業務公關部:專司客戶的開發及所有的溝通聯繫事宜,並擔任於本公司面對所有客戶的窗口,以了解客戶的需要,提供最完善的服務。
資訊控管部:專司公司內部所有資訊系統的管理、客戶來檔作業處理和退件資料處理、電腦、錄音、錄影設備之維護及所有資料之備份。
風險控管部:提供數據資料協助Legal進行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標案之Due-Diligence、Roll-Up。此外,亦為公司各部門間工作聯繫之橋樑部門,並提供公司內部控管報表供各部門進行控管與提供客製化報表供客戶參閱等工作。
人事總務部:專司公司內部人事、總務管理、人力資源分配及廠商聯絡比價控管等工作。
財會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所有財務系統的運作,包括會計帳務管理、對帳請款作業及所有帳務控管等會計事宜。
稽核部:此為直接對董事會負責之獨立部門,主要工作除制定公司之『內部控制暨稽核制度』外,更必須悉依銀行公會『債權催收受託機構之評鑑標準及評比項目』之規定,對客戶之案件及資料進行內部之定期審查;此外,更須隨時稽核公司之所有運作流程、抽查案件之法務程序及每日隨機抽查電催人員之電催錄音或直接就電話進行側聽等,以確定公司之作業100%符合保密及安控之要求,並提供稽核報告予董事會作為改進及決策之參考。
法務室:由本公司律師團隊之leader蔡大律師所主持,主要係負責各類律師函之核發、特殊案件或高難度案件民、刑事訴訟之應訴及相關法律諮詢之提供等。
《公司服務理念》
◎瞭解、重視客戶需求;
◎最專業之債權回收方式;
◎於最短期限內完成客戶所委任工作;
◎於最短期限內為客戶創造最大之催收績效;
◎定期報告進度及債權回收結果;
◎債權回收之資料蒐集與分析;
◎拒絕任何不法、不當方式進行債權追索,保障客戶形象與商譽;
營業性質
- 營業性質:
- 服務業
- 產業類別:
- 租賃典當
- 主要商品服務:
- 本公司目前係由前板信商業銀行債權管理部催收團隊、日商ORIX Taiwan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以下簡稱:日商ORIX AMC)催收團隊與知名律師蔡律師團隊共同經營,目前可提供之服務項目如下:
一、一般服務:
a、對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核發律師函;
b、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之追償、強制執行、訴訟開庭等所有Legal管理服務;
c、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標購之Due-Diligence、Roll-Up;
d、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收買之流程規劃、案件交割、期後工作管理服務及風險控管規劃等;
e、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回收之規劃、催收諮詢及風險控管規劃等;
f、NPL追償時之所有控管電子報表之設計、各式契約及協議書之製作及Back Office相關工作流程之規劃;
g、電信或其他應收帳款回收之委託及相關法律諮詢服務之提供;
二、特殊服務:
a、協助投資人投資AMC產業(即為投資人尋覓優質之Secured及Unsecured NPL,嗣再代其進行Due-Diligence、Roll-Up後再協助其參與投標或競價;若確定購得NPL,再為其規劃、申請、成立AMC,並建置催收平台、規劃催收流程、客製催收控管報表及培訓催收團隊);
b、提供know-how或進行風險評估,協助特定投資人進行『企業併購』(目前本公司之Legal團隊已有兩次併購同業之實際經驗);
c、受理投資銀行業務,就特定物業進行整合、包裝及處分;
d、各類Secured及Unsecured NPL之仲介、包裝及買賣;
e、已拍定之各法拍案件是否被溢課稅金之過濾及退稅服務;
f、銀行承受擔保品之協助處分;
g、債務人躲債於大陸及高難度、特殊NPL案件之債權追索;
h、法拍屋之代標、佔有之排除及物權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