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一、前言: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形成之背景
‧ 著作財產權之權能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演出權、改作權、出租權、輸入權等。
‧ 本會所執行的業務即上述權利中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及公開演出權三項權利。
‧ 本會為便利音樂著作權人及音樂使用人雙方行使其權利與義務,透過本會集中授權,另作統一收費與分配動作, 對於未經本會授權而
侵害音樂著作權之音樂使用人,本會可依法採取法律訴訟途徑,保障音樂著作權人之權益。
二、法源依據與組織成員
‧本會依據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五日公佈實施之「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相關規定由國內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所組成的社團法人,並於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取得當時之主管機關內政部(目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核可設立,同年五月二十六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依法取得法人登記證書。
營業性質
- 營業性質:
- 諮詢業者
- 產業類別:
- 諮詢顧問
- 主要商品服務:
- 1. 會員服務並代為管理其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三種著作財產權。
2. 個人、公司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MÜST所管理之音樂著作時,協會向利用音樂之單位(TV、Radio、KTV 餐廳、賣場等)簽立授權契約,收取音樂著作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之使用報酬,並將使用報酬公平合理的分配給全部會員及海外姊妹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