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青少年犯罪無庸置疑的,對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及個人,都是極為不幸的事,要如何防止及幫助他們度過人生的風暴期,除了青少年本身要自重、自愛、記取錯誤的教訓之外,社會、學校、家庭也應積極的共同負起責任,在他們再度踏入社會時多給予鼓勵、支持與協助。以接納代替責罵,以鼓勵代替摒棄,以關懷代替冷漠;為社會多開一扇窗,開啟一道希望之門。
淨耀法師民國七十五年起從事監所,校園輔導教化工作,至今已二十五年之久。深深感受到身陷法網的青少年,因為學習與成長環境沒有正確的引導,人生觀、價值觀有了偏差,又因沒有適當的環境矯治身心,以致無法適應正常的社會生活,不斷遊走在黑暗角落陷入更深的罪惡之中。法師因此決定創建一所中途之家「普賢慈海家園」,收容家庭遭逢重大變故、或有心悔改的青少年,讓他們在以愛為基石的環境中,克服情緒及心理障礙,回到正規學校接受常態教育;或者習得一技之長,重新立足社會;讓生命再次破繭而出。
這是一份長期且艱鉅的救人工作,經費上實需各界的支援,期能將理念更落實的紮根,若您支持我們,我們會善加運用每一筆捐款,教導遊走犯罪邊緣的孩子們,成為國家有用之人,達到導惡遷善的理想。您是否也願意拉他們一把呢?祈望「普賢慈海家園」能在您愛心的貢獻下完成。
營業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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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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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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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需要接受輔導、保護、安置之少年。
一、
少年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3條情事之一者,宜由相關機關協助、輔導,經主管機關 依少年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少年之人申請或經其同意,協調協助、輔導或安置者。
二、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9條規定裁定不付法院審理,轉介適當場所輔導之少年。
三、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規定少年法院裁定交付安置之少年。
四、 受感化教育或刑滿出院(獄)之少年。
簡言之,本園接受安置之對象,係以家庭遭逢變故,或家庭教育功能不彰而有社會生活適應困難之情形,行為有偏差傾向、受感化教育或刑滿出院(獄)之少年。年滿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男性少年,至多以42人為限,經過專業評估並考量有輔導之必需者。受理安置之轄區範圍不限,但以北部縣市(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政府機關轉介之個案為優先。原則上需由政府相關單位轉介,且為少年父母及其本人同意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