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宗旨
據台灣區車體工業同業公會章程-第一章 第3條
本會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並謀劃工業之改良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為宗旨。
沿革
89.03 本會開始運作
89.05 提送發起人名冊、本會章程、申請書…有關資料向內政部申請。
89.11 收內政部公文890669:同意「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中增列『車體工業』業別:從事各種車體製造之工業…等,與內政部與經濟部公文往返。
90.04 收內政部公文9074889:依工業團體法第十一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召開發起人會議,組織籌備會,並於三個月內完成一切籌備工作,召開成立大會。
90.06 本會成立大會。方理事長進添當選第一屆理事長。
93.06 方理事長進添 得連選連任第二屆理事長。
96.06 黃理事長坤山 當選第三屆理事長。
任務
據台灣區車體工業同業公會章程-第二章 第8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 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統計、研究、改良及發展事項。
二、 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
三、 關於會員生產、運銷之調查、統計及推廣事項。
四、 關於技術合作之聯繫及推進事項。
五、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
六、 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
七、 關於會員產品之展覽事項。
八、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
九、 關於會員證照之申請、變更、換領及會員資格之證明等服務事項。
十、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
十一、關於勞動生產力之研究、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
十二、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
十三、關於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事項。
十四、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
十五、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十六、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參加公會之益處
法源依據:依工業團體法規定凡從事車身打造之廠商得加入車體工業同業公會為其會員。
※ 車身打造廠至ARTC認證需具有本會會員證
※ ARTC特急案件優先處理
※ 各機關對車體業者之統一窗口
※ 會員對法規制定之專業建議
※ 全省會員之聯繫
※ 同業團結力量
營業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