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是指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 貝里斯、汶萊、香港、薩摩亞、賽席爾,上述國家或地區為發展貿易及投資,依據這些特殊的國際公司法律與制度所設立的「境外公司」,憑藉免稅或極低的稅收優惠促使企業在全球化擴張的步伐上更加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