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水權,依水利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水權指的是「依法對於地面水或地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權」,若要進一步說明其性質,可綜合實務與學理之解釋將水權定義為:「為特定之目的,對於地面水或地下水之一定水量具有使用、收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