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的高雄呼吸照護病房「上琳醫院」醫師團隊給予病患最貼心的照顧,專業呼吸醫療照護服務,幫助氣切病人護理調整呼吸器,病房有專業儀器設備含抽痰設備、中央氣體供應等,亦有看診小兒復健、復健科、胸腔內科、內外科。上琳醫院成立於98年,是家五星級中小型地區醫院,提供專業的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復健科、小兒復健(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骨科、發展遲緩兒、一般內外科、胃腸肝膽科、胸腔內科、預防保健醫學、健康檢查等醫療服務。「誠信、關懷」是我們的核心價值,講求醫護人員素質及培養專業向心力強的團隊。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寬敞明亮。【門診收費標準表】身分 |掛號費|自付額|合計---------------------------------------一般 | 100 | 80 | 180殘障 | 100 | 50 | 15065歲 | 50 | 50 | 100>>更多請看下圖>>>看診時間【全民健康保險呼吸照護中心設置基準】一、人員(一)醫師每24床應有專責胸腔暨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至少一名,專職住院醫師日、夜班至少各一名。(二)呼吸治療人員每10床應至少有一名,並須24小時皆可提供照護服務。(三)護理人員1、 每床應至少有一名,並須24小時皆可提供照護服務。2、 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比例人員具備臨床護理工作兩年以上經驗。(四)個案管理人員由醫師、呼吸治療人員、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擔任(專任或兼任)。二、醫療設施(一)病房1、醫院設有甲、乙級加護病房總床數四十床以上。2、每一照護中心至少10床,至多24床。3、可調整姿勢病床。4、每床配備置物櫃及緊急呼叫系統。(二)空間1、每病床至少七、五平方公尺。2、床間距至少一公尺。3、床邊與床尾距離牆壁至少一公尺。4、應有獨立空間及護理站。(三)護理站1、設準備室、工作台、洗手檯、治療車。2、推床、輪椅。3、護理紀錄、藥品及醫療器材存放櫃。4、污染處理設備。三、儀器設備1、去纖維顫動器(呼吸照護中心專用)。2、EKG(呼吸照護中心專用)。3、心肺血壓監視器(數量不得少於床數之二分之一)。4、中央氣體供應系統(含Air、O2、Suction)(每床)。5、可移動式放射線檢查儀(全院共用)。6、全血血球計數器、血糖分析儀、電解質分析儀(全院共用)。7、動脈血氣體分析儀(全院共用)。四、備註1、專責胸腔暨重症加護專科醫師係指病患之醫療服務皆由其主導,每天白天至少半天於呼吸照護中心內照顧病患。2、呼吸治療人員係指接受中華民國呼吸照護學會或各醫院自行辦理之相關訓練六個月以上(含實習),持有證明者。3、個案管理人員之兼任,以同一院內人員為限。4、獨立空間及護理站係指包括中央空調,須與其他病房有明顯之區域區隔。5、儀器設備以財產卡及維修保養紀錄登記屬該呼吸照護中心為準。6、同一縣市之個別醫院甲、乙級加護病房總床數不足四十床者,得採醫院合作方式共同設置。
復健科、小兒復健(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骨科、發展遲緩兒、一般內外科、胃腸肝膽科、胸腔內科、預防保健醫學、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