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幫傭申請資格 國人家庭幫傭申請辦法: 1.家中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2.有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 3.以雇主未滿6歲之子女、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齡不同計算。但與雇主不同戶籍、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其點數不予列計。